1月7日記者獲悉,佛山市三水區檢察院依法對這起發生在樂平鎮洲頭村的違法案件的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與此前發生在三水的非法傾倒危險固體廢物案件不同,本案中的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來源于三水本地企業。
2020年11月,佛山生態環境局三水分局和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發現,在三水區樂平鎮西樂大道和塘西大道交匯的東北角洲頭村空地有人偷倒9堆固體廢棄物,其中固體廢物7堆,危險廢物2堆。經相關部門檢測,發現偷倒廢物中,有危險廢物30多噸,固體廢物160多噸。
2020年12月1日公安機關立案后,三水區檢察院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與公安機關、環保部門會商,提前介入,對構成污染環境罪的立案追訴標準、單位是否構成犯罪及研究單位責任人責任等問題展開討論,并引導偵查取證。
經查,廣東某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某先、法人代表劉某達、人事主管彭某桃和車間主管易某河,佛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組長吳某銀,為了降低公司成本,通過轉包、雇傭等形式,由黃某、唐某輝聯系到司機龍某、李某、劉某、肖某玲,于2020年11月將廣東某建材有限公司20多噸危險廢物和佛山市某科技有限公司9噸多危險廢物,非法傾倒在三水區樂平鎮西樂大道和塘西大道交匯的東北角洲頭村空地上。
經檢測,傾倒的危險廢物分別具有毒性物質含量超標、浸出毒性濃度超標的危險特性,屬于危險廢物,導致該地土壤嚴重污染,造成經濟損失15萬多元。
另外,2020年11月,經龍某介紹,李某、劉某、肖某玲到云東海某五金加工廠裝載固體廢物500多噸,非法傾倒在三水區樂平鎮西樂大道和塘西大道交匯處東北角洲頭村空地,以及三水區樂平鎮西樂大道三丫涌側與日日順物流旁小路上,造成經濟損失35萬多元。
三水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指出,與前段時間三水區檢察院辦理的非法傾倒危險固體廢物案件不同,本案中的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來源于三水本地的三家企業,這些企業為了降低公司成本,沒有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沒有嚴格執行處理固體廢物制度,將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和固體廢物轉交給沒有處理危廢資質的個人進行非法傾倒,嚴重污染了土壤,損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1月6日,三水區檢察院經過全面審查后,落實三水區委區政府關于嚴厲打擊傾倒固體廢物的指示精神,堅持從嚴從重從快打擊的原則,依法對在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接下來,三水區檢察院也繼續加強與相關行政部門的聯動配合,加強排查整治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傾倒轉移危險、固體廢物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守護三水的綠水青山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
來源: 中國固廢處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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